2020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05 09:26:40  发布人:hr  浏览量:0

为做好2020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4日启动;具体的能力测试、体检时间等候通知,目前要求各位老师填写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电子版名册中,“证件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大陆居民填写身份证号,港澳台居民填写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2、电子版名册中,“手机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

3、电子版名册中,“身份审核”填写以下四项之一:(1)在编;(2)在职;(3)人事代理;(4)劳动合同制;(5)拟聘。在递交材料时,必须提交聘用合同并出具体现单位信息的2020年公积金缴纳证明。我们学院统一填(2)在职

4、电子版名册中“申请学科”填写说明:

1)填写“申请学科”时,凡是有三级学科的,必须选择三级学科;若该学科没有三级学科的,方可选择二级学科,不得选择“其他”学科。

2)“申请学科”及“学科代码”必须齐全、正确,“申请学科”名称要求与教学任务书中填写的授课名称相一致,个人网上申报时不得随意更改“申请学科”。

3)附属医院申请学科仅限医学类(A10),“申请学科”必须根据认定机构统一下发的“2020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提供电子版本),结合教学任务书正确填写。

5、电子版名册中,“学历”填写以下三项之一:(1)本科;(2)硕士;(3)博士(仅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请在表格内说明)。

6、电子版名册中,“职称”凡是以副教授职称申请免考的,要求标注清楚

7、以下几类人员不得申请:

1)派遣人员。

2)在中专学段承担教学任务或编制在中专学校,由中专学校缴纳四金的人员。

3)学校及下属部门(含各级学院及处室)的外聘人员。

42020920日之前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含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返聘人员)。

三、学院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95-914

2、报名形式: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0914日前通过crp邮箱报人事处徐娟老师处

 

人事处

  202095

核发:0 点击数:0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