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0-11-23 00:00:00 发布人:hr 浏览量:0
各院(系部)、职能部门:
根据沪工商人〔2019〕11号《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以及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的相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1. 11月30日前:各院(系部)、职能部门将本单位考核实施条例报人事处审核备案(本年度考核方案无修改的院(系部)、职能部门不用重新备案,新设单位需备案)。各院(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动员部署考核工作;
2.11月25日--12月30日:各院(系部)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院组织公开述职,提交《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职工考核登记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工作表现,2020年度重点考核疫情防控、课程思政等方面的工作绩效),并给出自评等级,同时上交纸质稿(手写签字)及电子稿至人事处;
3.11月25日—12月30日:各院(系部)、职能部门对主要负责人以外的教职工进行考核,提交《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职工考核登记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工作表现,2020年度重点考核疫情防控、课程思政等方面的工作绩效),并给出自评等级,同时上交纸质稿(手写签字)及电子稿至各院系部,由院系部统一上交人事处;
4、12月31日—1月10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并公示。
中共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1.沪工商人〔2019〕11号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2.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