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通知
日期:2023-06-01 12:47:25  发布人:hr  浏览量:0
开展“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表彰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和学科教学水平,发挥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敬业奉献,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组织开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

一、评选方法

1.院系部推荐。以院系部为单位,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按专兼职教师人数的8%进行推荐。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附件1《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有”好教师(教书 育人楷模)评选申报表》,附件2《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评分表》,民主择优推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 3 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附件1、附件2及附件3《“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汇总表(院系部)》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推荐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资格初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 拟定全校推荐人选名单。

3.组织评选。评审工作组集体评议产生拟推荐表彰人选。

4.审定公示。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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