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1.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做好2024年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工作,确保全覆盖,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重点是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两新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境)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2.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在毕业生党员中进一步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和重要意义,使毕业生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以党的纪律为准则,树牢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扣好迈入社会的第一粒扣子,更好地肩负起时代重任,为强国复兴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3.重点加强毕业生党员的转移组织关系教育,认真学习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和相关要求,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党章》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向毕 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及入党材料检查归档工作
1. 毕业生正式党员材料
在毕业生正式党员离校前,各单位应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材料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党员材料的规范和完整。检查无误后,将全套党员材料归入其人事档案。
2. 毕业生预备党员材料
10月1日以后预备期满的,原则上由转往单位党组织负责转正工作。为了便于转往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根据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1),经二级党组织、学校党委盖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及培养考察材料、宣誓材料、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如人事档案所在地与转往党组织不一致,应将全套预备党员材料与人事档案分离,单独密封后,通过机要投递给转往党组织。
3. 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材料
对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由所在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推优表、参加学习培训材料等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对于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
1. 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要点
根据《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全国范围内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之间,可以互相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同时须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条例》要求,“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学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一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各院级党组织要督促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对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去往党组织报到,还需提醒去往党组织管理员在党管系统进行网上接收。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党组织要及时提醒预备党员向去往党组织按时提交转正申请。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需及时向院级党组织做一次反馈。
2. 毕业生党员转出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在国(境)内继续求学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就业或创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转入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及居民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
各院党组织要让每一位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方法、流程和遇到困难时的处理方式,确定一位联系人,设立一个咨询电话号码,切实为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的毕业生党员提供服务。毕业生党员遇到困难,也可联系咨询当地“12371”(全国统一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学校毕业生党员咨询服务电话:021-60675958-1021。转出组织关系注意事项模板详见(附件2),供各单位发给毕业生党员(参考使用)。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的具体流程
1. 毕业生党员转出信息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将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姓名、学号、转至党组织名称、具体单位及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党委组织部进行登记。
2.在党管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操作
毕业生党员需提供转往党委的全称,如“中共××委员会”,必须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最基层一级的党委(不得为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3. 开具纸质介绍信
由组织委员到党委组织部领取纸质介绍信,领回后确保将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转出组织关系注意事项发放到所有毕业生党员手中。
4. 接收介绍信回执
组织委员及时督促提醒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确保对方党组织在有效期内接收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特别是跨省市转接的,要确保双方系统均完成转接操作。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应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介绍信回执通过适当方式(邮寄、快递或传真)返回学院党组织(如对方党组织在党管系统中已接收党员信息,可不出具纸质回执)。
各党组织要做好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回执或信息接收的登记工作,未收到介绍信回执的,党管系统也一直未被接收的,应主动联系党员,敦促其转出组织关系。收到回执后,及时将纸质回执妥善保存好。毕业生党员的回执登记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