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成果转化组-高校分赛区)的通知
日期:2025-05-16 14:14:02  发布人:hr  浏览量: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在上海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局正式启动了第五届“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海聚英才”大赛),根据大赛安排,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负责组织创新赛道-成果转化组-高校分赛区初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资格

参赛项目人应为我校全职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主体为人才所在单位。

2.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高校从事科技创新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行业和国际规则,须为团队主要负责人,主持的创新项目可市场化评价,同一项目每个高校限一人申报;参赛对象未曾获得往届“海聚英才”大赛一、二、三等奖,已获本届大赛直通车名额资格的不重复申报;已参加其他分赛区的不重复申报。

3.参赛领域

聚焦上海市“3+6”“4+5”重点产业,根据上海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总体部署,重点推荐以下领域:

(1)未来智能领域(元宇宙、AI基础层、AI技术层、AI场景应用、通用技术、虚拟现实等);

(2)信息技术领域(电子信息、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网络与信息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软件开发、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等);

(3)生命健康领域(现代医疗、医疗器械、医药服务、生命健康、药品研发与制造生物技术等);

(4)绿色环保领域(新材料、新能源产品与技术、动力电池、碳中和、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等);

(5)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科学仪器和传感器、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

(6)文化创意/农业科技领域(时尚消费、文化娱乐、影视游戏、在线教育、新零售、工业设计、新农业技术、食品科技及产品安全溯源、新物流及供应链等)。

4.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所处阶段为“种子期”(尚未注册企业的项目),应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通过购买、并购等形式取得的专利等在参赛时不计入比赛成绩;参赛项目不得是涉密项目或者包含任何涉密内容。

二、报名方式

(一)组织申报。各学院组织符合参赛要求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积极申报,限报1人,并于4月3日(星期四)16:00前填写“海聚英才”大赛参赛者汇总表(附件1)提交至人事处孙洁邮箱sun_jie186@sicp.edu.cn

(二)审核报名。人事处将组织审核,遴选审核通过的参赛者将通过“海聚英才”官网(www.hello-sh.com)选择“成果转化组-高校分区”赛道完成线上注册报名。大赛初赛拟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复赛拟于6月完成,总决赛拟于8月举行。


三、奖励政策

获奖项目和选手将获得投融资对接、产业支撑、人才计划等多方面政策支持,详见大赛网站。

联系人:孙洁;   分机号:1021

 

附件1 “海聚英才”大赛参赛者汇总表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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