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号)精神,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承担文化素养类、文化通识类(相关专业见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课程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学校推荐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积极报名,按照上述报名条件进行初步遴选,择优推荐。本次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 ,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 3 名。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6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1、2)纸质盖章版报送人事处赵卡红老师。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入选学员名单和企业实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把确保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教师自愿为前提,不得强制安排教师开展企业实践;
2.企业实践为传媒、出版及文化博物馆类,根据专业特点、岗位需求,文化素养教指委将在灵活安排教师企业实践时间、形式和场地的前提下开展实践;
3.企业实践单位负责为入选教师购买相关保险。
联系人: 行政楼229室 人事处 赵卡红老师
联系方式:021-60675958转7266
zhao_kahong@sicp.edu.cn
附件:
附件1 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学院推荐表.doc
附件2 2025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学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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