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 号)、《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 号)要求,推动高职公共基础课教师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与产学研融合水平,加强上海市职业院校 “双师型” 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6 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承担文化素养类、公共基础课课程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具有1年及以上教学经历、5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能够脱产进行为期2个月的企业实践(项目服务周期 2026年7月-9月)
4.获得委办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实践主题与内容
本次市级企业实践主题为:公共基础课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与融媒体技术训练,实践内容聚焦数字化素养提升、融媒体技术训练、教学成果转化,以企业真实项目实操为核心,包含集中学习、岗前培训、岗位实践、实践考核、成果转化全流程。
四、各单位、各部门推荐
本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
五、其他事项
1.积极落实教师5年6个月的企业实践要求,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开展企业实践。
2.实践单位将为参训教师提供线上学习资源、真实岗位实项目,配备专人专班与专职指导教师,提供交通补贴并购买实践期间相关保险。
3.实践考核采用校企联合考核方式,涵盖日常管理、岗位实践、教学转化、后续应用等维度,实践成果需转化为教学设计、案例、课件、微课、教材等教学资源。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各单位、各部门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提交给人事处徐娟(xu_juan@sicp.edu.cn)。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入选教师名单和企业实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26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推荐表
附件2:2026年上海高职院校文化素养类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汇总表
上海市高职高专课程思政与文化素养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13日
